离婚后是否可以重新主张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变更?现在流行闪婚,没有相处基础容易导致夫妻在婚后生活中产生很多矛盾,一点小争吵到大打出手,出现矛盾就想着离婚导致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那么顺利离婚后对财产或者抚养权又有异议的是否还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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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新分割财产
(1)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2)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二)抚养权变更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会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变更抚养权利于孩子能得到更好地照顾。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确定抚养权人最重要的就是能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如果一方不能保证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总结
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尤其是对未成年孩子来说,是相当令人悲伤的。离异家庭的孩子相对来说更缺乏安全感,容易养成孤僻、自卑、内向的性格,在孩子的成长旅程中有一个和谐有爱的家庭更利于引导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夫妻在生活中发生矛盾,应该先冷静下来好好沟通,不要冲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