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聚人,幸福合伙
近日,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和俞渝因股权之争在社交媒体上“开撕”,互曝私隐,其奇葩之程度让诸位吃瓜群众瞠目结舌。这两位创业明星、商界精英、生活伴侣毫不留情地将对方的私生活暴露在公众面前,可见两人互相之间“怨”到了什么程度。
从曾经的明星创业夫妻到如今反目成仇互相指责,其导火索是李国庆所谓的“股权陷阱”:李认为妻子俞渝通过一步一步的股权设计骗走了自己的股权,最终导致自己被踢出公司。
作为局外人,我们无法对李国庆和余渝的私生活做任何评价,不能说谁对谁错,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但作为股权律师,我们必须就其中涉及到的股权问题为大家普及一下。
公司控制权的问题
很多企业在创业初期对股权架构设计没有清晰的认知,经常出现平均分配股权或者股权太过分散的情况。
这种股权结构,未涉及具体利益时,大家相安无事,你好我好大家好;当涉及到现实利益时,企业各个股东往往会存在争权夺利的情况,导致企业最终无法决策的局面。
那么初创公司应该如何设计股权呢?作为创始人,以下几个大原则要明确:
1、公司股权不应平均分配。股权要有明显的梯次,做到权、责、利对等,要有“带头大哥”,并且带头大哥应拿较大的股权,掌握控制权;
2、公司创始合伙人不宜太多。创业并不是人多力量大就能成功的事情,创始人太多就会导致股权很分散,而且每个合伙人的想法或者做事方式肯定都是不一样,这样公司就很难齐心齐力做事。一般情况下,创始人为2人、3人较为稳定,除非带头大哥具有非常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并且持有绝对控股权;
3、分配股权时要考虑预留股权。这部分股权可用于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及吸引新的合伙人,预留的股权前期可以由大股东代持;
4、合伙人之间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好股权的动态调整机制和退出机制。当某些合伙人的能力达不到既定的业绩要求或者出现其他约定的退出事由时,其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将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从而使公司股权结构处于健康稳定的状态。
5、了解公司股权结构的生命线:
股权控制之同股不同权
在众多创业公司中,因多次引进投资人或者进行员工激励,导致创始人股东的股权比例不断稀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创始人如何确保自己对企业的控制权?
1、设计AB股结构:Google,Facebook,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企业都通过设计AB股的形式确保创始人的控制权。比如,阿里巴巴马云以7%左右的股权绝对控制阿里巴巴;刘强东以23.1%的股权绝对控股京东。
这种“以小控大”、“同股不同权”的设计有效的保障了创始人的控制权。
2、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持股,创始人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GP,只要持有合伙企业的很少出资份额即可控制该有限合伙企业在公司的投票权。
3、创始人与其他小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或者投票权委托协议,通过协议方式确保自己在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俞渝与李国庆创业前是华尔街的投行精英,她当然熟悉股权架构设计的重要性及实现股权控制的方式。但作为创始人的李国庆,不管是基于夫妻之间的信任将股权拱手让给了俞渝,还是因为不了解股权架构设计中的各种陷阱导致自己没有退路,我们无从得知,但股权架构设计绝对是每个创始人都必须掌握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