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曾想过,在日常生活中,您借给亲朋好友电话卡,办理一张境外信用卡,或者因为看到小广告上的兼职刷单信息,为赚生活费而出借银行卡的行为,都极有可能会引来警察的调查,稍不注意,还会有去到高墙内踩缝纫机的风险。
上述的行为,往往会涉及到近年来很热的一个罪名——“帮信罪”。“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本所办理的“帮信罪”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甚至还有在校大学生。本文就带你具体来了解我国司法中的“帮信罪”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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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的立法沿革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兴起,新型网络犯罪问题也层出不穷。国家针对网络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新型犯罪的立法也在不断完善。同时,各部门对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进行了重点打击。
什么是“帮信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明文规定,本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并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就会构成“帮信罪”。
根据本所办理的大量“帮信罪”案件,旷真刑事部律师总结出该罪名嫌疑人行为模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
1、帮助上游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或职业“码农”通过依附非法平台进行“跑分”的行为。(“跑分”是指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搭建平台,通过转账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当电诈团伙需要转移赃款时,会将转账需求发布在跑分平台上,“跑分客”抢单后,经多个不同账户层层转账,达到洗钱目的。)
2、为诈骗团伙提供收发短信验证码的“服务”,或收购、出售、出租“两卡”(手机卡、银行卡)的行为。
3、为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并提供批量社交媒体账号、“解封”被平台封禁的账号或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的行为。
4、为网络犯罪分子提供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服务的行为。
上述行为会构成“帮信罪”,笔者根据最高检官网公布的全国检察机关2021年的办案数据看,仅一年,因“帮信罪”被起诉的人数已达20.8万余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判决已书也高达341795份。
虽然“帮信罪”立法入罪时间不久,但利用网络技术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领域。目前,“帮信罪”起诉的人数已居于所有刑事犯罪案件的第三位(前两位分别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成为整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几乎涉及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信息获取、推广引流、技术支持、场所提供、支付结算等各个环节。
“帮信罪”的人物画像与犯罪特征
“帮信罪”的行为人一般不清楚上游犯罪的具体内容和资金来源,但往往因为贪图蝇头小利、抱有侥幸心理而沦为犯罪的帮凶。根据旷真律所的大数据系统显示,行为人的特征总结有如下四点:
特征一,犯罪手段比较集中。主要表现是明知或猜测到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犯罪活动,但抱有侥幸心理,为他人提供银行卡或微信账号等用于收取犯罪所得。
特征二,无业人员多、大多为初犯。从全国范围看,涉嫌“帮信罪”的人员没有前科的占到90%,但一般没有稳定工作或经济情况拮据或有负债在身。
特征三,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或虽接受高等教育但年龄较小。“帮信罪”涉案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初中以下居多。此外,还有部分涉案人员虽接受正规教育,但年龄较小,不少还是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学生。
特征四,涉及到串并案较多。以贩卖、出借银行卡为例,行为人贩卖、出借的银行卡往往被用于向全国各地不特定的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的地区广、人数多,为案件及时侦破和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带来较大困难。
事先不知情是否是
“帮信罪”的免罚理由?
在“帮信罪”的办案实践中,有的犯罪嫌疑人找各种理由辩解,“事先我不知情”“我不知道银行卡、电话卡借给别人也是犯罪”。那么,不知道是不是就不追究了呢?
《刑法》中关于本罪的定罪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否属于明知,而是否明知的界定标准除了“两高解释”中第11条明确的7种规定情形外,还应参考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行为人是否履行了管理职责、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等情况综合判断。所以,和办案人员仅凭口头上说不知道借给他人两卡是做什么用的,并不能当然免责。
未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明知”,是旷真刑事团队多次获得成功辩护的关键要点。如充分说明了犯罪嫌疑人不具有“明知”的故意则能为其免受牢狱之灾,对于该要点需要针对每个具体案件展开详细的方案制定和证据搜集工作。
“帮信罪”能否争取到
无罪或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无罪”案件指的是法院直接判决无罪或免于处罚的案件。同时,检察院如作出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来说不会留有任何案底和处罚记录。
在经过大数据检索和分析后,对全国现有公示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文书中。在2018年-2021年检察院阶段有3797件不予起诉案件,在法院阶段有16件免于刑事处罚,全国的综合无罪或不予起诉率在10%左右。
笔者在整理了41份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不起诉决定书后,归纳出检察院在本罪名的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十五种不起诉理由,分别是:
1、在案证据为言词证据,无其他实物证据与之印证,无法证实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或者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
2、在案证据不能证实行为人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以上,也不能证明行为人主观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
3、在案证据无法证明行为人的获利金额。
4、在案证据不能证明银行卡的交易细节、流向用途和造成后果。
5、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行为人提供的银行卡内诈骗资金的支付结算金额。
6、行为人帮助办理的对公账户未查询到涉案资金,无法确认被帮助对象是否实施犯罪行为。
7、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明知不明确,且无证据证明涉案数额达到构罪标准。
8、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
9、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行为人提供的银行卡是用于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或者用于信息网络犯罪。
10、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
11、上游犯罪金额未查实,案件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2、未查实上游犯罪是否成立,也无法查明帮助结算或者洗钱的金额。
13、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
14、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15、检察院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的不起诉文书的释法说理情况来看,律师关于本罪如想要争取不起诉,其辩护重点应放在是否有明确的事实帮助行为和涉案具体金额的证据固定是否有瑕疵上。
当然,这也十分考验辩护团队的刑事专业素质、办案经验和对涉案卷宗的审阅细节度,要能梳理出整个犯罪的上下游关系和犯罪金额,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去说服公安和检察机关给出酌定或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意见书。
“帮信罪”能争取缓刑的可能性有多大?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关于“帮信罪”的罪名本身,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是符合缓刑的罪名刑期的大前提,可以在符合缓刑条件下判处缓刑,那么实际在司法判决中,适用缓刑的比率有多少呢?
笔者在分析大数据结果后,发现本罪在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34070件案件中,共有6674件案件判处了缓刑。综上得出,在全国本罪综合的判缓率为19%左右。在各省份的缓刑率却不尽相同,在江浙沪地区本罪的缓刑率能超过30%,而在河南等中部城市的缓刑率却仅徘徊在10%左右。
所以本罪缓刑率并没有常人想象中那么高,而对于缓刑的适用与否,一般是基于办案机关查明的在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决定。 首要要满足犯罪情节较轻的条件,其影响因素包括通过什么方式来帮助网络犯罪、为什么实施帮信行为(犯罪动机)、帮助的次数、被帮助人的人数、持续的时间、涉嫌金额、获利的情况、是否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否曾因此受过行政处罚等,只有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分析,才能初步判断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
旷真刑事辩护团队在查看本罪名的卷宗时,会充分审查卷宗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以确定能否作为定案依据和作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的客观依据。以“涉嫌金额”这个因素为例,“帮信罪”在涉案流水不超过20万的情况下一般不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此外,如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流水要求的数额要达到100万以上。所以,案卷中针对该金额的计算对于案件结果就有重大的影响。而该金额的认定上不仅仅要看办案机关的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等官方法律文书。同时要重点审查在案证据能否形成闭合证据锁链,要重点审查流水证据在这几点上是否完备:
1、该金额是否来源于案件的被害人,同时被害人是否就此笔金额报案并提供相关笔录,有没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合法的流水金额;2、该笔金额是通过什么方式流转,涉案的人员是如何促成该笔流转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对于款项流转是否有异常之处;3、该笔金额流转时间能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呼应,是否有逻辑漏洞;4、该笔金额的去向是否合理,是否为帮助隐匿上游犯罪的行为。上述的各个要点都需要辩护律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给办案的司法机关。
其次,争取缓刑要符合“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的条件。这两点的联系十分密切,从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做笔录开始,就能看出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悔罪表现,如是否是自首,是否如实交代案情构成坦白、是否积极退赔退赃、有无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等。一般都是可以认定为有悔罪表现。
但如果有前科劣迹,会给司法人员有“不老实”“不悔改”的天然印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在不同阶段与犯罪嫌疑人和家属积极配合、寻找案件的有利情节,去扭转司法人员的刻板印象。要找到更多证据或品格证明来证明前科劣迹与“帮信行为”没有关联性,并进行积极的退赃退赔,我们团队有对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最终成功获得缓刑判决的案例。所以如何体现本次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和无再犯危险是十分有辩护技巧的。
最后,证明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也是判缓的必要条件。在实践中,除了要结合案情分析论证方案之外,还需要督促办案机关委托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评估调查。要在检察官形成量刑建议的雏形之前递交案件法律意见书,这是最有效的黄金时间。越早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进行社区评估调查,争取到缓刑的机会越大。
总结
近年来司法机关对于电信诈骗活动是重拳出击,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断卡行动”,所以全国涉及到“帮信罪”的案件也屡创新高。作为普通人要提高反诈防骗意识,对于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的信息要高度警惕,切莫因小失大。
同时,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涉及到“帮信罪”,一定要找到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因为疫情,近几年有较高取保候审比率的原因,很多家属和犯罪嫌疑人认为罪名的严重性和紧迫度不高,而错过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对于“帮信罪”而言,如果没有侦查阶段与公安人员的沟通辩护,和检察院阶段的有效沟通,仅仅指望到最后的审判阶段,请律师团队去争取缓刑的难度就很大了。在审判阶段虽然要把握最后争取缓刑的机会,但一定要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内容,分析个案的认罪认罚情况和司法人员性格等多种因素,谨慎的制定与检察官和法官的沟通策略和案件辩护方案,否则可能造成争取缓刑不成,影响了认罪认罚,反而获得更重刑罚的后果。
根据全国不到三成的缓刑率可以看出,本罪并非单纯意义上的轻罪,各地司法机关会倾向性给予实刑判决。即便是短暂的取保候审在外,也并非代表安然无事,最终可能会要入狱服刑的。所以,在“帮信罪”的辩护中,专业的刑辩律师越早介入越好,从侦查阶段就了解案情,针对整个案件的司法进展及时给予当事人和家属专业的建议,在各阶段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给到办案机关,可能对最终的案件走向和结果会起到决定性的影响。该罪名的辩护需要以“专业”为基石,辅以“灵活”的辩护策略,才能最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缓刑判决,甚至是无罪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