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些刑事诉讼知识后,就相当于多了一张保命符!

时间:2019-10-06

知道这些刑事诉讼知识后,就相当于多了一张保命符!
宿迁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刑事诉讼对于嫌疑人一方来说,可谓是危机四伏,步步为营,稍有差错,将会万劫不复。但是知道这些知识后,就相当于多了一张保命符,都来看看吧!度App,看更多图片
在刑事诉讼中,嫌疑人享有各种权利,如果行使得当,将会有利于自己案件的处理。嫌疑人享有的主要享有以下几种:
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已经失去自由,很多事情自己做不了,不过,幸好有律师可以代为办理。
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笔者特别提醒,在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所作的笔录也可以作为笔录使用。所以,如果发现同案犯已经到案或是已被网上通缉或是有可能会被传唤的当事人,应当在被讯问之前及时咨询律师。
申请回避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是指嫌疑人认为侦查人员对案件会有不公正处理的,可以申请他们退出案件侦办。主要的可以申请回避的情形有: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本案过的证人、鉴定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一般来说不会出现这些情况,如果真有这些情况,办案人员也会自行回避,但嫌疑人必须得知道。
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打个比方说,嫌疑人涉案为开设赌场罪,那么当侦查机关问及嫌疑人的恋爱史等个人问题,嫌疑人可以拒绝回答。因为两者没有相关联。但是,有谁能够拒绝得了呢?
有核对笔录的权利
嫌疑人对讯问笔录有核对笔录的权利的权利,当发现笔录有误时,可以要求改正、附加说明或是自行补充等。这个权利是侦查阶段的重中之中,因为嫌疑人的自行陈述,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之一!因此,此权利行使得当,案件的定性及量刑都有可能会改变,届时,死刑有可能变成死缓、死缓有可能变成无期,有罪可能变成无罪,必须重视 
辩护权
辩护权是最核心的权利,辩护并不是狡辩。辩护是建立在基础事实之上,狡辩是虚假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没有做过某事情,当侦查人员问:你做这个事情的时候,都有哪些人在场?答:我没有做过你所说的事情。这个就是最好的辩护。所以,对于他人的主观定性,不必在意,该行使辩护权的时候,就不要犹豫。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此权利嫌疑人基本是不会用的,因为根本难以发现鉴定结论存在哪些错误。即使是专业的辩护律师,也需要翻看相应的鉴定文书,才能分辨一、二。所以,该权利可由辩护律师行使。
对侦查人员侵犯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侮辱人身行为的,享有控告的权利
当有辩护律师参与案件的时候,侦查人员基本会顾及律师的职能,不会出现侮辱人身的行为,少犯侵犯嫌疑人诉讼权利错误,因为说不准哪天会有哪个一根筋的律师把他们控告了(特别是面对的是外地的律师)。
在刑事诉讼中,还有各种权利,我就不一一说明。理解好这几个重要的权利,足以应对讯问。至于如何运用权利,因为人、案各有差异,只能当面咨询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