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刑法不是任何人都能看懂的

时间:2023-12-14

宿迁市年冬阳律师团:刑法不是任何人都能看懂的
司法工作人员时时刻刻要想到,在办案的时候不能孤立地办案。你要想到以前的这个案子是怎么办的,要想到假定这个案件发生了另外一种情形又该怎么办,你再比较这些案件,你觉得应该怎样处理合适。结论是否妥当合理你是要比出来的。
我经常这样说,假如说全世界只有一辆桑塔纳轿车,无论卖多少钱,你都不能说这个价格合理或者不合理,对吧?它只有一辆,卖十个亿美元也不能说高,对吧?那么世界上有 2 辆桑塔纳轿车,一个人卖 10 亿,另一个人卖 10 万,你就会觉得不公平了。那这个不公平怎么来的呢?就是比出来的。不比怎么会知道呢?所以,我们对妥当不妥当、合理不合理,首先要去比较。
说到法律规定合理不合理,我觉得不能单纯地以网民的议论为标准。我们现在是“民粹主义”盛行。法律本来就是一个很有技术性的东西,刑法不是任何人都能看懂的,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刑法,说任何一个一般人都能看得懂。刑法是要明确,但它是一个相对的要求,不可能谁都说一看就懂。
法学最博大精深,它难就难在这个文字不变,让我们遇到表面上相同的案件,却会产生这两个案件需要不同处理的想法,而你又必须在法律上解释得通,在法律上能找到根据。我们要追求一种合理结果,就要想尽千方设尽百计。
无论什么东西,不是网民怎么说的、我们就怎么办。现在很多案件,连真正的事实都没有出来,网民就在那里讨论,我们能看网民怎么说的就去怎么判吗?不合适!
我们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去选择最合理最妥当的结论,我不认为最符合网民之意的结论就是妥当的、合适的。我倒不是说不要重视,但是他们不是一个基本的标准,更不是一个唯一的标准。